各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楚商回汉和返乡创业工作部署,为积极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局认真梳理了《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2025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武农〔2022〕2号)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支持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实施意见的通知》(武农办〔2025〕6号)等相关文件,将返乡创业能够享受的产业奖补政策进行了整理,形成了《武汉市农业农村领域返乡创业产业支持若干奖补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武汉市农业农村领域返乡创业产业支持若干奖补措施
一、支持发展现代种业。对携带原创成果落户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初创企业,给予租金补贴。
二、支持发展特色种植。对种植皱叶菜特色蔬菜的单个生产主体,连片种植规模达到300亩以上的,按照5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对高蛋白玉米市场化、规模化种植的新型经营主体,连片种植规模300亩以上的,按照200元/亩标准给予补贴。
三、支持发展特色畜禽养殖。对新建年出栏5万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按照年设计出栏量,每1万头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新建存笼50万只以上的规模蛋鸡养殖场,按每10万只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发展特色渔业。对新建高效设施渔业、水产苗种繁育、农村水产电商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的奖补;对长江名优特色经济鱼类养殖试验与示范推广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补。
五、支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鲜活农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新改扩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按照总造价的50%给予奖补,单个建设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六、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新建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按初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8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七、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对新建的休闲农业园,按照其建成的内部道路、旅游厕所、污水处理等设施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奖补。
八、支持购置农机具。对农业经营主体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给予最高不超过机具售价35%的定额补贴。
九、支持创办经营主体。对首次申报成功的市级农民合作社、市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十、加强金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惠农贷、武农贷和农业应急基金等给予金融支持。
十一、给予保费支持。对购买我市地方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总保费25%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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